關于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運動員注冊名單公示的通知
2021-03-12 14:4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有關足球運動管理中心、足球協會: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制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體競字〔2019〕121號)和《體育總局競體司關于開展2019年度全國運動員注冊工作的通知》中《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運動員代表資格規定》(體競字〔2018〕128號)的相關要求,為做好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競賽組織工作,我會已于2021年1月6日印發《關于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運動員注冊、交流及代表資格確定的通知》(足球字〔2021〕7號),并于2月26日完成各組別注冊工作。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對運動員參賽資格審查的相關要求,現將相關組別運動員注冊名單進行公示,具體內容如下:
一、公示有關事項
(一)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相關組別運動員注冊名單將在中國足協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21年3月12日至18日。
(二)在公示期內,如對各參賽單位運動員注冊資格有異議,可進行申訴或舉報。申訴或舉報采取實名形式,應提交相關的資料和詳細文字材料。材料請郵寄至中國足協競賽部(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18號世東國際A座15層競賽部,聯系電話:010-59291225),或將材料掃描件通過郵件發送至chen.zy@thecfa.cn。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相關組別運動員注冊名單公示時間另行通知。
(四)逾期或未提交視為對公示內容無異議。
二、申訴與舉報處理
中國足協將成立“第十四屆全運會足球運動員資格審核小組”,全面負責全運會足球項目的運動員資格審核工作,對各參賽單位報交中國足協的參賽運動員注冊信息及參賽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對資格存在爭議的運動員進行判別。
(一)若相關單位對運動員代表資格進行申訴,將由“第十四屆全運會足球運動員資格審核小組”負責組織進行對爭議運動員注冊資格的具體核查與確認,必要時將提交中國足球協會仲裁委員會進行最后的仲裁。
(二)若相關單位對運動員代表資格進行舉報,經核查,對舉報屬實、不符合注冊資格的運動員將取消其注冊資格。涉及違規的運動員和單位將按中國足球協會相關規定進行追加處罰。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男子18歲以下年齡組注冊公示名單
2.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男子20歲以下年齡組注冊公示名單
3.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女子18歲以下年齡組注冊公示名單
中國足球協會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