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5年第四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U15組大區賽名額分配辦法》的通知
2025-07-04 18:23 中國足球協會
各中青賽地方賽事辦公室、相關球隊:
為落實《中國青少年足球聯賽賽事組織工作方案》要求,做好2025年第四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U15組大區賽賽事組織工作,結合各地方賽事辦公室地方預選賽舉辦情況,中青賽賽事辦公室制定了《2025年第四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U15組大區賽名額分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2025年第四屆中青賽男子U13、U15組大區賽階段名額分配。
二、分配原則和考核指標
(一)大區賽名額分配總體原則
1.大區賽名額分配應結合地方預選賽賽事規模、層級、賽制、往屆全國總決賽參賽成績、宣傳報道等工作開展情況。
2.大區賽參賽名額應結合全國各省、市青少年足球發展不均衡不充分的實際情況,通過名額分配杠桿,逐步提升各省、市辦賽水平。
(二)地方預選賽組織原則
地方預選賽應符合中青賽賽事組織工作方案要求,不設參賽壁壘,體校代表隊、學校代表隊、俱樂部青訓梯隊、社會青訓機構等球隊均可自由參賽。
(三)地方預選賽辦賽數量指標
即地方預選賽參賽球隊數量,包括省級、市級、區級地方預選賽參賽球隊總數量。
(四)地方預選賽辦賽質量指標
1.地方預選賽賽事層級,即省/市、市/區兩級賽事和省/市一級賽事兩個層級。
2.比賽賽制,即主客場比賽和賽會制比賽,其中賽會制比賽分為一階段賽會制和分階段賽會制比賽。
3.往屆總決賽成績,參照2024年第三屆中青賽男子U13組和U15組全國總決賽前24名比賽成績。
4.地方預選賽宣傳報道,即各地方賽事辦公室是否在公共媒體平臺對地方預選賽進行報道。
三、加權分數和名額分配
(一)加權分數
中青賽賽事辦公室根據上述分配原則和考核指標對各地方賽事辦公室上報材料進行加權計算,產生各地方預選賽賽事加權分數,滿分為100分。各項目指標具體權重附后。
(二)名額分配
1.舉辦中青賽地方預選賽的賽事辦公室獲得1個基礎名額。
2.7個省市所在大區綜合積分排名第一的賽事辦公室獲得3個浮動名額,排名第二、第三的獲得2個浮動名額,排名第四、第五的獲得1個浮動名額。
3.8個省市所在大區綜合積分排名第一的賽事辦公室獲得3個浮動名額,排名第二、第三的獲得2個浮動名額,排名第四的獲得1個浮動名額。
未舉辦或未按要求舉辦預選賽的地方賽事辦公室,應由地方體育行政部門出具地方預選賽組織情況說明和整改意見并上報至中青賽賽事辦公室,經中青賽賽事辦公室研究后確認是否給予參賽名額。
四、球隊遞補原則
中青賽賽事辦公室根據各地方賽事辦公室提交的地方預選賽賽事組織材料進行遞補,具體原則如下:
(一)如地方賽事辦公室原排名順位球隊無法參賽,則最多可按名額分配數量向后順延兩位進行內部遞補。
(二)如地方賽事辦公室按前述條款(一)無法遞補球隊或無球隊參賽,綜合積分排名高的地方賽事辦公室優先進行遞補。
(三)各地方賽事辦公室可上報1-2支遞補球隊,如所有地方賽事辦公室第一順位遞補球隊遞補完成后仍有空缺名額,則按照綜合積分排名較高的賽事辦公室的順序進行第二順位遞補。
如有球隊放棄參賽,則按照本《辦法》原則進行遞補。
五、其它
本《辦法》的未盡事宜,由中青賽賽事辦公室負責解釋。2026年第五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U15組大區賽名額分配辦法將依據本《辦法》原則另行制定。
附件:第四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U15組大區賽名額分配項目指標權重
中國青少年足球聯賽賽事辦公室
(中國足球協會代章)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