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管理體系
我國的足球裁判員實行分級認證、分級注冊、分級管理
政府監管
國家體育總局對在我國(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臺北)足球項目裁判員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管。各級政府體育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相應等級足球裁判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裁判員等級劃分和認證標準
足球裁判員的技術等級分為國際級、國家級、一級、二級和三級;國際級裁判分為國際級裁判員與國際級助理裁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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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裁判員
年滿16周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掌握并能正確運用足球競賽規則,能夠勝任裁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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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裁判員
熟悉足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能夠比較準確運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經驗;
獲得三級裁判員資格至少滿1年,在中國足協會員協會下一級協會組織的比賽中擔任裁判員工作不少于15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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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裁判員
熟練掌握、運用足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具有一定的臨場執法經驗和組織足球競賽裁判工作的能力;
獲得二級裁判員資格至少滿1年;
在中國足協會員協會組織的男子或女子U16以上級別(含)比賽中擔任裁判員不少于15場;
有至少2名中國足協會員協會裁判監督或裁判講師對其裁判水平的評估和推薦,參與培訓班,且培訓時長不少于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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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級裁判員
精通足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并能準確、熟練運用;
具有較高的裁判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較強組織足球競賽裁判工作的能力,掌握足球競賽編排方法;
原則上執法中國足協全國男子或女子足球頂級聯賽至少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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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裁判員
精通足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并能準確、熟練運用;
具有較高的裁判理論水平和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組織足球競賽裁判工作的能力;
具有較高的裁判理論水平和較豐富執裁全國性比賽的經驗,能夠獨立組織和執裁足球競賽的裁判工作。
獲得一級裁判資格至少滿1年;
在中國足協會員協會組織的男子和女子U16以上級別(含)比賽中擔任裁判員不少于15場;
經中國足協會員協會推薦參加中國足協組織的預備國家級裁判員培訓班,參與考核;
通過考核后至少滿1年,并且在中國足協組織的各級全國U系列比賽中擔任裁判員不少于15場或擔任助理裁判員不少于20場